20110523 外交系學會例會記錄
§ 討論議題:系學會現行組織與運作狀況
1. 活動量太多:比賽、活動擇一,資源有效運用
強迫跳啦啦?花錢買快樂沒意義?強制不要只強制學弟妹
→若得名取向就不要只強迫大一
總召自願與否?
2. 系學會組織
取消活動外包制度,系學會編制擴大到約莫三十人左右,把更多人拉進系學會,拉近系胞跟系學會的距離。
外包有外包好處:可以擴展到外面的人,不是系學會的人也可以碰活動
但會不會有人只想支援活動,不想有系學會這個包袱?
概略:一樣有總幹,一樣有它的幹部,擴大到三層
總幹→幹部長(小組召集人)→小組員(7人,可跨部)
問題:只擔心找不到那麼多人。
總務:不用太大,兩個人就夠了。
體幹:系隊派代表加入體幹小組。
活動:企劃組+設備組(各四到五人)
設備:獨立出來
3. 活動總召的定位?
組員可以跨組,如果是別組的也還是可以接總召,不過只要接了總召就要進活動部,各活動幹部還是可以用學會外的人。幹部長跟小組員要接活動總召當然不限制。
不排除比賽外包的可能性→比賽總召需要特別才能,且跟系學會組織沒有什麼關係。
不要任務型,只要接總召了就進活動部,其他活動就去當小幫手。
還是要有活動長,方便監督各活動。有活動的時候活動長要開例會,報告進度。只要接了總召就要每個禮拜到例會。
若任務型活動總召離開後閒置,活動部改組成設備組。
待議:1) 活動部要存在嗎?活動總召定位?
2) 星期五之前催出剩下活動總召(宿營、包種茶)
方案一:現有系學會改組
方案二:大二大三共組大系學會
方案三:大三接系學會會務,大二半活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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